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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延吉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接到司机报警称,他在珲乌高速延吉辖区内撞到一只动物,怀疑是狍子。因为车速不快,驾驶员躲避及时,狍子只是腿部受伤,无法动弹,驾驶员担心将狍子留在路面会造成二次事故,遂将狍子拖到了自己车上,求助民警将该野生动物移送救治。

接到报警后,民警前往延吉北站口与这名驾驶员会合,20时许,该车驾驶员驶出高速,而后备箱载着的“乘客”正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狍子。随后,民警与延吉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将其送往救治地点。

高速公安提示:在途经山区高速公路时,驾驶员朋友们要注意行车速度,遇到野生动物时可以鸣笛示警,万一不慎因为撞到动物发生事故,也无需惊慌,第一时间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规范地做好安全防护,拨打报警救援电话,等候交警处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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