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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有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有59个。

其中,吉林省共有4地获得命名,分别是: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吉林省辽源市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构建智能高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吉林省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吉林省四平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

关键词: 法治政府 示范项目 委员会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