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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14时50分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二大队副大队长李楠带领民警孟浩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当巡逻至京哈高速长春方向107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打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超车道停着,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

见到民警的到来,该车驾驶人立即下车对两位民警说:“警察同志,帮帮我吧,我的车没油了。”由于此时正值春节长假返程高峰,车流量特别大,考虑到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民警立即在故障车后方设置反光锥桶和警示标牌,做好后方预警工作,同时通过电话通知后面巡逻车到最近的加油站购买燃油。

很快,巡逻车带来了燃油到了现场。之后,民警帮助驾驶人将燃油加上,车辆顺利启动。临行前,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叮嘱驾驶人到最近的加油站将燃油补充好。驾驶人诚恳接受批评并对民警的救助连声致谢。

吉林高速公安在此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再出行。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应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防护栏外,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

关键词: 危险报警闪光灯 交通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