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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尽量直接结算,减轻医保参保人垫付压力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赵黎浩)近日,有市民反应云南省部分医院不标明医保类别,回户籍地社保中心报销时,需要逐一查询医保类别,报销耗费时间长,而且有些医疗项目难以查询,影响报销。对此,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回应称,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明细清单的格式、内容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据了解,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明细清单基本包含项目名称、规格(药品)、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部分医院还显示科室、费用类别(化验费、检验费、西药费、材料费等)、医保类型或属性(甲、乙、丙类)、项目的院内编码等内容。目前,云南省内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中的项目已标明项目的医保类型(甲、乙、丙类)。

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进行跨省异地就医时,市民需提前了解就医地的医疗机构是否被纳入异地直接结算范围,如不能直接结算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人群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此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就医,这两类人员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云南省医保中心表示,将积极宣传医保直接结算相关政策,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尽量直接结算,减轻参保人垫付压力。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直接结算的,请医疗机构提供自费结算费用明细清单,需包含项目名称、规格(药品)、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医保类型或属性(甲、乙、丙类)等内容。

据悉,目前,医保信息平台已具备上传自费结算的费用信息,各定点医疗机构完善接口改造后即可将自费结算的费用上传到信息平台中,参保人只需回参保地申请报销费用,参保地经办机构通过信息平台获取其费用信息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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