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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 通讯员 刘贵增 陈国欣

11月1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从即日起,山东省正式启动与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9省(区、市)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这些省(区、市)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办理。

图为山东省某地身份证业务办理大厅。山东省公安厅供图

此次启动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和条件是,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关键词: 山东省公安厅 公安派出所 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