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五地或出现中度污染天气


(资料图)

11日20时,经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1日夜间黑龙江省大部分地区以偏南风为主,南部地区及东部部分城市以轻度污染为主,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绥化地区可能短时出现中度污染。西北地区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短时出现轻度污染。

12日,黑龙江省南部地区及东部地区扩散条件一般,空气质量以良-轻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其中哈尔滨、绥化地区空气质量以轻-中污染为主,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西北地区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

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日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提升至二级(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四环路以内区域及平房、呼兰、阿城、双城和各县(市) 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武警部队以及邮政专用车辆。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

4、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交警部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总台记者 郭晓光)

关键词: 空气质量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