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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不能随便卖(主题)

成都已查获多起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行为(副题)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

你知道吗?不是任何一个街边小店或者眼镜店都可以卖彩色隐形眼镜“美瞳”以及“隐形眼镜护理液”的。因为这两种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商家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才能经营此类产品。

成都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隐形眼镜市场重点区域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近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地一家眼镜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摆放有五种“隐形眼镜护理液”、“隐形眼镜润滑液”等共计58盒,四种“软性亲水接触镜”共计260瓶。上述产品均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扣押,并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成都市新津区也对隐形眼镜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隐形眼镜销售者是否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查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等。截至目前,已查获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行为4起,均予以立案调查。其中已结案2起,没收隐形眼镜600余盒,罚没款4万余元。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春雷行动2023”行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市民朋友如有发现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可以拨打 12315 或028-88791031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关键词: 隐形眼镜 执法人员 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