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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高院公布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3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电暖宝爆裂烫伤婴儿 销售者负有先行赔付义务”案,明确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商品房消费者生存权优先保护 可排除其他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案件中,明确在商品房消费者与建设工程承包人、担保债权人的权利发生冲突时,参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予以优先保护。

本次公布的内容还包括教育培训、二手车销售、房地产预售、诈骗老年人等十起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2年,陕西省各级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共审理各类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47152件,其中各类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0520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5514件,网络购物纠纷案件690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428件;依法惩处危害消费者安全犯罪,共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其他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82件,追究刑事责任135人。养老诈骗专项活动效果明显,审理养老诈骗案件42件92人,判处罚金共计882.5万元,共追回财产损失951万元。

(总台记者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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