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些公共场所安全标识太随意 法院判例表明(引题)

警示牌放置不规范,出事要担责(主题)

北京晚报记者 高健 实习生 杨昀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小心地滑”“此处危险”“禁止嬉闹”……在很多公共场所,都挂着这样的安全提示牌。但如果以为只要挂出了安全提示牌,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就大谬不然了。

本报记者近日探访发现,一些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门槛明显过低。法院判例表明,警示牌放置不规范,出事要担责。

案例1

事发后才张贴提示标识

体验VR飞行后崴了脚

商家赔了七千多

高某约了好友逛商场,看到商场内有VR游戏体验馆,可以体验飞行影院项目。觉得新奇,高某决定体验一下。

戴上VR眼镜,很快高某有了置身于高空的爽快。飞行的体验让高某沉迷其中,结束后,身体还忘不掉那种快感,结果,下台阶时崴了脚。

高某当时觉得问题不大,就忍痛回了家。结果第二天,高某难以下床,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软组织损伤,踝损伤,跗骨骨折。高某认为,VR游戏体验馆的经营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被告公司表示,他们在台阶上张贴了“小心台阶”的标识,尽到了提醒义务。

平谷法院审理查明,根据高某提交的照片,可以看出事发时游戏设备台阶上未张贴“小心台阶”的标识,是在事发后,被告公司才在游戏设备台阶上张贴了纸质标识。由此可以认定,事发时经营者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另外,高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具备必要安全意识,有必要的注意义务,高某未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形成认知并采取预防行为,且涉案游戏设备的台阶较为明显,所以高某应对自身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承担三成责任,赔偿高某合理损失等共计7120.8元。

记者探访

不是每个设备都有安全标志

记者走访了多家3D影院、VR体验馆,相关场所几乎都张贴了安全须知,但并不是每一个设备都带有安全标志。在西直门一家VR体验店,记者观察到,四个设备的脚踏板都离地面较高,然而只有离地面最高的设备上有“小心台阶”警示标志。

法院建议

必要时应派人现场保护

平谷法院法官马文红建议,类似VR游戏的经营者,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时,应当在事先告知玩家体验时的具体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派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保护;在硬件方面,应当确保体验区域安全,对体验区域内容易发生人身损害的部位进行提醒、提示。

案例2

虽有警示但未起到作用

大妈乘扶梯摔倒 超市赔了两万多

几个月前,年近七旬的刘大妈到一超市购物,乘坐扶梯时摔倒,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右手桡骨骨折。刘大妈坚称,自己摔倒全是超市的责任。

超市代理人在法庭上反驳说,当时扶梯正常运行,其他顾客都没有异常。通过查看监控可见,是刘大妈双手都拎着东西,身子前倾靠在购物车上,事发时,由于重心不稳才从扶梯上摔下来。刘大妈摔倒后,超市保安立刻上前救助,并及时联系急救车把老人送到医院救治,超市已经尽到了安全义务。

听到超市代理人的辩解,刘大妈又提出,超市没有在扶梯上及周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而且扶梯周围也没有安全员巡视和指引。因此,刘大妈认为,超市还是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对此,超市代理人提交证据,证明超市在扶梯扶手及上、下口处均贴有儿童、老人需要由家人陪同乘梯标志,并且乘梯时需要手扶电梯。这位代理人还提出,刘大妈自身患有残疾,在没有他人陪同的情况下乘梯,又在乘坐扶梯时双手持有物品,是其自身原因导致摔倒受伤。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从现场监控视频及照片看,扶梯上行口下部张贴有警示标志,但从张贴的位置看,无法起到警示顾客、有效防止安全故事发生的作用,且在扶梯周围未设有安全巡视员,因此,法院认定超市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从本案事发的全部经过看,造成刘大妈摔倒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身体因素及所带购物车失控导致,所以刘大妈应负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定超市的赔偿比例为20%,超市最终赔偿刘大妈两万余元。

记者探访

有超市扶梯处未设安保员

记者在西直门一家购物中心的果蔬超市看到,超市入口和出口没有显著的安全提示,收银处购物车堆放杂乱,比较容易发生磕碰,也没有任何广播和巡逻人员。此外,记者在双井一家超市看到,这家超市也仅在扶梯处张贴了安全提示,但没有设置专职安保人员。

法院建议

可循环播放警示内容

当前,很多超市在安全警示中提出:老年人购物时必须由家属陪同。海淀法院法官助理倪虹认为,这种“提示”在现实中难以实施。超市经营者面对老人这种特殊客户群体时,理应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例如针对老年人大部分视力不好的情况,除在特殊地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外,可另行增加语音循环播放;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情况,可设立安全巡视员,特别是在容易发生危险的扶梯上下行出口处对老年人予以提醒、帮助。

案例3

虽有提示但无人现场监管

小朋友餐厅内受伤

餐厅担一半责任

去某亲子餐厅过生日,是多多(化名)期盼已久的心愿。终于,妈妈同意在他5岁生日时,邀请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一起到这家亲子餐厅庆祝生日。

刺激的蹦床、造型奇特的滑梯、童话般的旋转木马……深深吸引了孩子们,一进门,孩子们就冲向了这家亲子餐厅的游乐区。

餐饮区离游乐区并不算远,家长一眼就能看到嬉戏的孩子,多多的父母便坐在餐饮区聊天,打算等孩子们玩够了再点单。

忽然,妈妈一眼瞅见多多斜着从蹦床上摔了下来,她赶紧飞奔过去。“妈妈,我手好痛啊!”多多哇哇大哭——他跌落时本能地用右手撑了一下地。送到医院后,多多被诊断左侧肱骨骨折,经司法鉴定,被评定为伤残十级。

多多爸爸认为,亲子餐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对方赔偿10余万元。

亲子餐厅代理人认为,餐厅在游乐园入口显著位置张贴了《进入儿童乐园游玩须知》,明确告知要由家长陪同,但是多多父母放任孩子一个人玩耍,因此,多多父母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游乐区包含蹦床、滑梯等危险性较大的娱乐项目,作为经营者,餐厅应当履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虽然餐厅张贴了提示,但是游乐区没有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监管,据此,法院认为餐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多多年仅5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在旁边看管,应视为未尽到监护责任,也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多多父母和亲子餐厅各负50%的责任。

记者探访

安全员形同虚设

在乐成中心一家亲子餐厅,游乐区里有蹦床等游艺设施,虽然没有张贴安全提示,但设有专人看管,负责儿童安全。然而,餐厅路面上摆放着玩具小汽车等,如果孩子“疯跑”很有可能会被绊倒。

此外,有不少家长在大众点评网上反映:有些亲子餐厅没有安全员或者形同虚设,比如眼看着滑梯下有人却不提醒,海洋球堵住了入口却没人及时清理等;玩具摆放凌乱,很容易绊倒孩子;分区格局设计有问题,骑着小车的孩子容易撞到送餐员。

法院建议

复合型场所应分级分类监管

海淀法院法官助理秦鹏博建议,混搭、跨界的商家,面对叠加的法律责任应加倍审慎,如亲子餐厅,不仅要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还要确保专人负责游乐场地的秩序、游乐设施的修缮维护和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面对越来越多的“复合型”经营场所,主管部门应完善分级分类监管体制,以应对复杂场景、环境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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