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在本市初次创业,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内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相关资料图)

(二)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4. 毕业证书、退伍证、残疾人证等材料

(四)申请方式

浙里办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或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永康市东塔路187号永康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42号窗口)

文件依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6]135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