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气忽冷忽热,哪怕正在居家工作、学习,一些市民也可能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那么,什么情况下要到发热门诊就诊?有发热症状、但是没有外出旅行史,家人、邻居也很健康,可不可以在家自行服药?3月24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感染科副主任董春玲对此做了解答。

她表示,有发热(体温≥37. 3℃),伴或不伴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下列情况患者也请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冠流行病学史):

(1)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居住史;

(2)曾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有接触者;

(3)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有一些疾病早期以感冒发热症状为主,慢慢会出现发展变化,特别是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不能确定周围每天接触的人会不会有高风险因素,所以建议有发热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关键词: 发热症状 病例报告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