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本轮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25场新闻发布会。省税务局副局长张立中表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多、分布广,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对维护“六稳”“六保”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年初以来,国家聚焦助企纾困发展,推出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再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有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延续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和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征适用范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等。

省税务局已专门编撰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税费新政(2022)》电子书,收录了相关政策并将持续更新,广大纳税人可以到省税务局网站随时查阅,详细了解。

这些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既有延续性安排,也有新增部署,以“减税、扩围、缓税、退税”的政策组合,着力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增加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资金。

全省税务系统将第一时间、不折不扣的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全力减轻企业复产复工、健康发展的税收负担。

关键词: 疫情防控 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