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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吉林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评审工作。长春光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积极进行申报,经专家评审,长春光华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被评为首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
长春光华学院历来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模式保障育人质量,建立了与战略一致性、系统性、动态性、持续受控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双创教育和专业综合评价方案和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双创教育和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开展,加快形成具有长春光华学院特色的教育质量文化。多年来,创新创业学院在教学成果奖、教材出版、课程建设、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创新创业学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以地方需求为导向,持续培养具有创业精神,服务地方经济创业能力和思维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同时,积极搭建校企对接与创业支持平台,真正实现校政企的有机联动与产学研的协同创新,为社会输送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图片由省教育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