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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22时许,吉林高速公安白城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巡逻至双嫩高速25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也未设置三角警告标志。夜间能见度低,过往车辆发现不及时很容易发生危险!民警立即用反光锥筒设置警戒区域,确保过往车辆行车安全。

民警上前查看情况,发现车内两人正在激烈地争吵,没有注意民警的到来。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黄某驾车时与妻子发生争执,由于情绪激动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顺便休息会儿。民警在询问过程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驾驶员黄某却否认自己喝过酒。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mg/100ml,涉嫌醉驾。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黄某这才承认:“晚上喝点儿酒,这怎么还是醉驾!我以为大晚上的不会有交警出来检查,唉……”

民警对驾驶员黄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记9分的处罚,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方向盘、油门及刹车,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发生交通事故几率大大增加。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

关键词: 危险报警闪光灯 驾驶员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