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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标、改装电动自行车不能随意上路了(主题)

上海青浦:通过个案办理辐射公益保护推进社会治理(副题)

潘志凡 王擅文

检察日报讯(通讯员潘志凡 王擅文)日前,由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被告人楚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根据该院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楚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发布消费警示,召回已销售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经济损失。

2020年起,楚某在经营某电动自行车车行时,明知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池标称电压不得大于48v、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仍对外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楚某共销售非法改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20余辆,销售金额达6万余元。根据线索,公安机关还一举抓获了销售超标蓄电池的上游供应商李某等人。

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火灾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我们在办案时没有简单地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而是以‘刑事+公益+治理’模式,通过个案办理辐射公益保护,参与社会治理。”承办检察官蒋云飞介绍,该院全面摸排了辖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视情提出发布消费警示、召回并消除安全隐患、赔偿损失等诉讼请求;同时,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为基点,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讨,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随即开展专项排查,查处有相同违法行为的门店7家,发布禁止“电动自行车拼、加、改”通告300份,并依法开展城市安全运行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存在的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等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开展监督。

此外,青浦区检察院还邀请电动自行车行业从业人员、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研讨,以堵漏建制、立法建议等方式推进提升超标电动自行车问题社会治理成效,在严厉打击出售“三无”电池行为的同时加强行业规范,筑牢城市安全防线,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公益诉讼 伪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