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吉林市政府办下发文件,本采暖期延长供热,从原定的2022年4月10日延长到4月20日零时结束,期间如出现气温较高的天气再做适当调整。

根据《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吉林市采暖期为10月20日起至次年4月10日结束,共计172天。2021-2022年采暖期提前5天供热,现供热期已临近结束。考虑到吉林市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市民居家隔离正常生活和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隔离点等正常运转,为打嬴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本采暖期从原定的2022年4月10日延长到4月20日零时结束。

关键词: 疫情防控 供热管理条例 方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