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我在诉”化解一起历时三年行政纠纷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严怡娜
早上8点,从辽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发,平坦的滨河路边绿意葱茏,随着车辆不断向东行驶,开阔的田野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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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儿好,没赶上下雨,一个半小时准能到。”9月15日,记者跟随锦州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锦鹏对一起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位于锦州西北部的唐屯村隶属于凌海市三台子镇,从高处俯瞰,成片的玉米地阡陌纵横,环抱着唐屯村的袅袅炊烟。
为办好这起历时3年的行政赔偿案件,王锦鹏先后5次来到这里,“村里的狗看着我都不叫”。
地下管道穿大棚,占地多少惹争议
与绝大多数种玉米的村民不一样,已经年过半百的汪冬(化名),从20多岁开始就扣大棚。30多年来,凭借着勤巧的双手和对市场的敏感,汪冬家的日子越来越红火。
直到2021年4月1日,汪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因为行政赔偿争议,他将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
“我觉得当时政府委托的机构评估不准。”汪冬进一步解释,多少料能盖多大的棚,多大的棚能栽多少葡萄树。
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一庭法官赵婳介绍,在评估占用土地面积和葡萄树数量时要考虑地下管线是直线穿过大棚还是曲线穿过大棚。
这起案件涉及某天然气管道项目。项目完工后,原来的土地全部种上玉米,大棚和葡萄树早已不复存在。如何确定消失的大棚面积和葡萄树数量,成为理清案件事实绕不过去的关口。
除了第三方评估,没有更好的办法。在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时,承办法官王锦鹏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最终选择一家来自新疆具有农业相关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评估葡萄树数量,一家来自沈阳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评估大棚占用面积。
“全程参与选择第三方鉴定机构,什么样的结果我都认可。”汪冬告诉记者,选完鉴定机构之后,心里的石头确实放下来一大半。
但是,当看到前两次鉴定过程,他的心又提了起来。
被告政府帮原告找证据,出庭应诉表诚意
原来,前两次第三方机构鉴定时,地上的玉米已经一人多高,密密麻麻地连成片,站在一头向地里看,除了玉米什么都看不见。
因为视线受阻,鉴定机构很难在地里找到界碑,帮忙指界的村民也无法确定准确位置。“就那么一看,能鉴定准吗?”不仅汪冬心中有疑惑,王锦鹏也觉得这样的鉴定结果对双方都没有说服力。
事实上,委托第三方鉴定之后,法官本可以不必参加鉴定。“但是如果鉴定出现问题,肯定会影响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在王锦鹏看来,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法官理所当然要以“如我在诉”的心态多做一些工作。
出于这样的考虑,王锦鹏一脚泥一脚土全程参与现场鉴定评估。同时,想方设法找到项目建设的准确坐标,努力提高评估结果的精准度。在当地政府积极帮助下,王锦鹏找到了项目施工单位,又通过项目施工单位找到了当时的测绘公司,其提供的经纬度坐标极大地提高了鉴定的准确性。
受疫情影响,第三次现场测绘已是2022年深秋。彼时,玉米早已收割,一眼望去再也没有什么东西阻挡视线。
测绘现场,鉴定机构紧锣密鼓开展工作,邻居们的指界也更加清晰可靠。经过两家第三方鉴定机构专业测算,最终确定了占用面积和葡萄树数量,鉴定结果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庭审中,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被告充分举证、质证,使该案的征收过程、损失情况都得以客观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最终,经过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原告部分诉讼主张有理,依法判决当地政府对汪冬相关损失进行一次性赔偿。
做好服判息诉文章,老农满口“日子甜”
判决并不意味着工作完全结束。“要用心用情做判后答疑,把法律讲明、情理讲透,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认可判决。”锦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东表示。
一方面,王锦鹏再次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推动政府及时支付赔偿金。同时,向有关部门讲清案件产生的原因,帮助提高征收工作水平,避免类案产生。另一方面,第四次来到汪冬家,向他当面释法,“律师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而赔偿标准已经经过公示,因此相关诉求被驳回。”
走进屋里,向外望去,冬日暖阳穿过玻璃,铺在炕沿上。王锦鹏和汪冬,法官和原告坐在阳光里谈扣大棚、谈种葡萄、谈未来打算。
“当时确实没想到法官能来家里,当面跟我解释为啥有的诉求法院支持,有的不支持。”说着,汪冬的眼里闪出一丝泪光,“锦鹏这么多次来到我家,我确实感到法院是给我们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公平正义是可以看得见的。”
判决下达后,赔偿款如约打进汪冬的账户,王锦鹏第五次踏进这间熟悉的小院。
“其实他给我打过好几次电话,说‘锦鹏,葡萄熟了!’,让我来看看。”王锦鹏话锋一转,但这次来可不是为了葡萄,“现在正是葡萄上市的时候,再给他顺顺心气儿,把服判息诉落到实处。”
说话间,翻过一道小陡坡儿,坡儿底下就是汪冬的新大棚。新大棚占地3亩多地,今年预计能收获8000斤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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