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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83个地市已完成地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引题)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颁布技术指导(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怿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我国城乡生活生产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安全,近日,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系在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指南》的基础上修订形成。

据介绍,《指南》基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内涵,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区划定的基本任务,并按照保护类区域、管控类区域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了保护类区域和管控类区域划定方法,细化了地下水富水性、质量现状、地下水脆弱性、地下水污染源荷载等指标的评估标准。

针对评估范围确定、资料收集、重点区划定、重点区边界及对策建议确定、报告和图件编制等环节提出了质量控制要求,明确了质量控制要点;同时明确重点区划定成果更新要求和时限,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重点区划定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可适时调整重点区划定成果,原则上可每3-5年更新一次。

据悉,《指南》修订过程中,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梯次推进、全域覆盖的思路,18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已完成重点区划定,正探索重点区配套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目前,全国83个地市已完成地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黑龙江、上海、江苏和浙江等省份已完成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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